国家发改委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

栏目:文化资讯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14108   作者:宋元明清    发布时间:2022-06-07 17:41   

最近几天,国家发改委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规划提出,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结合与东部城市已有的合作,合作,交流,建立赣州—深圳,吉安—东莞等20个对口合作关系对口合作期为2022年至2030年

根据规划,对口合作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对接和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共建产业合作平台载体等。

至于如何传承和发扬红色文化,方案是明确的结合对口合作,把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的生动教材,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学习交流,大力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继承和发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太行精神,大别山精神,沂蒙精神,革命老区精神等伟大精神鼓励保护利用革命文物,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搭建红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平台,合作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革命老区红色遗址保护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红色文化传承项目和载体,规范有序开展红色文化传承主题研究实践活动,打造红色旅游目的地

同时,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规划提出积极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推进山,河,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管理,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坚持绿色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强化品牌意识,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方案明确,结对城市要共同编制对口合作五年实施方案,由结对城市所在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并及时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我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点领域合作专项实施方案和对口合作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对口合作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

在政策支持方面,方案提出,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通过现有专项,加大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革命老区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土地利用规划指标重点保障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以下是具体的对口合作关系:

1.赣州—深圳

2.吉安市—东莞市

3.龙岩市—广州市

4.三明—上海

5.梅州—广州

6.延安市—无锡市

7.庆阳市—天津市

8.六安市—上海市

9.信阳市—苏州市

10.黄冈市—宁波市

11.百色市—深圳市

12.巴中市—金华市

13.郴州市—佛山市

14.张家界市—南京市

15.恩施州—杭州市

16.遵义市—珠海市

17.长治市—北京

18.汕尾市—深圳市

9.临沂市—济南市

20.丽水市—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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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