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地区自7月起允许在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

栏目:新闻资讯    来源:东方网    阅读量:15565   作者:叶知秋    发布时间:2022-07-04 12:38   

最近几天,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地区,自7月起,允许在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政策落实要直达市场主体,免申请,免享受,不影响医保待遇,保持报销比例和药品品种稳定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一些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在企业的人力成本中,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在员工工资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职工医保单位定向缓缴,不降低参保职工医疗报销待遇,直接缓解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对于帮助企业缓解压力,降低成本无疑是重大利好

基于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对有条件的地区中小企业分阶段实施允许企业缓缴职工医保费的相关政策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是指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支付6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统计显示,202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年收入2.8万亿元,支出2.4万亿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7万亿元目前全国大部分统筹地区都可以缴费6个月以上,也就是说大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这个措施

国家医保局强调,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只要符合条件,无需申请资料即可享受通过大数据识别,可以将各地区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纳入政策享受范围,未纳入的企业可以按照政策申请考虑到各地医保基金运行不均衡,采取以国定大小的原则,指导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降低征收,既能兼顾基金平衡,又能支持减轻企业负担

为保障参保人员待遇,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稳定持续运行,应从预算管理,扩大征缴,财政支持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统筹基金平衡接下来,要根据基金收支变化情况,合理调整下一年度医保基金预算,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支付同时,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打击骗保行为,大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待遇支付和基金收支长期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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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地区自7月起允许在单位参保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